1997年7月1日一朵灿烂的紫荆花盛开在香港上空,看着米字旗缓缓下降五星红旗冉冉升起,看着白皮肤走下铸台,黄皮肤昂首向前;看着英国王子亲自将香港管辖权交到江泽民手中,那一刻,18岁的我激动的泪流满面.像一个疯狂的歌迷看到自己的偶像历经千辛终获大奖一样.
有谁知道我的爱情竟会和这沸腾人心的国际大事绽放在同一时刻.而且简单的有些庸俗.甚至有损这个神圣的场面.就那么一方纸巾,递到我的面前,我竟毫不犹豫的接受了,然后就让它把心擦的晶亮,从此再也没有渗进任何色彩。直到多年以后我仍搞不清楚是为什么。对此我始终耿耿于怀,怎么就是一块纸巾呢?原以为我的爱情不和钻戒烛光有关,怎么也该与玫瑰花相伴吧 。
我就是这样做着浪漫美梦的人,最喜欢看影片里男主人公在迷人的灯光下穿着燕尾服轻轻跪下来,然后把一枚亮晶晶的钻戒戴在女主人公手上―――每每这个时候我都有一种眩晕的感觉,多浪漫呀。还有让我找不到北的是那个时候大街小巷都放着的张学友的《想和你去吹吹风》“想和你再去吹吹风 虽然是不同时空,还是可以迎著风随意说说心里的梦”,我爱极了这首歌,就为它那浪漫的意境。可是,也许是冥冥中注定,就这样有梦想的人,爱情却既没有玫瑰的浪漫,也没有钻石的夺目。只如那片纸巾一样实实在在。
男友是同班同学,这之前,常常在我出去学画画的自修课上坐在我的位置和我的同桌神侃。当时怎么也没想到那家伙竟是醉翁之意。日后他才坦白交代当时是为了偷看我的日记。他还说怎么也没想到一方纸巾就把你收买了,早知如此就不费那周折了。这话差点没把我的鼻子气歪了。
他是个极不浪漫的人。别人的爱情都和花前月下有牵扯不断的情缘。老兄却喜欢领着我逛大街,不,那哪是逛大街简直就是逃荒:整整高出我一头的他甩开大步拉着我,就像领着一个小学生,害得我一路踉跄。再美的情调也被这一路急行抛在了身后。我问他忙着去干什么,他说逛街呀,我说逛什么,他说随便呀!随便就是听我的喽,于是在稍稍放慢的脚步上我把目光投向了路边花店,那玫瑰真美。他却回过头说,小朋友走路要专心,接着又似想起了什么,哦,饿了吧,走!我请你吃面,转身领着我迈进了花店隔壁的牛肉面馆。晕,他以为我是垂涎那缕面香。最后还是乖乖的和他坐在了两碗牛肉面前,没办法,别别扭扭的向男友要东西那多不浪漫呀。
他吃牛肉面虽不浪漫,倒是很经典。常常是用3秒钟把牛肉加到我的碗里,用5分钟把面捞光,然后岔开大手把嘴巴一抹,冲对面的我说,要不要再来一碗,连服务员都看出来其实是他自己没吃饱。
那个时候我爱看书,看的都是煽情的言情小说。每每看到痴情男女在风花雪夜中浪漫呓语,我就忍不住羡慕的眼睛发光。他则盯着球赛在另外一个课桌旁手舞足蹈。有时我还会让眼泪毫无顾忌的在书本上泛滥。他不但不给点同情反倒在一旁冷嘲热讽,傻妮子,那是写书的编故事,专门骗你们这些无知少女的眼泪。为此我常常怀疑他是不是我追求的那种爱人,并和他保持沉默。
他则拿出千篇一律的办法,跑到哪个地摊花一两块钱买个毛绒玩具叮当挂件在我面前来回乱晃。而且奇怪的是每次我都被他这毫无创意的办法弄得破涕为笑。后来到了毕业时我竟足足收藏了整整一大纸箱小零件,室友笑着说我可以摆个地摊卖一阵子了。这些东西在后来漂泊的生活中成了不小的麻烦,可我还是愿意走到哪里把他们带到哪里。
得知我在学校谈了男朋友,老爸老妈非要给他们未来的女婿把把关。一番精心筹划后我们登上了回家的火车。谁知饭桌上老兄把先前的预演忘的精光,还冲着给他使眼色的我大声说,去!拿酒去,今天我们不醉不休。转身端起酒杯对老爸说,来大哥我敬你一杯。在一旁的我哭笑不得。最后,父亲的评价是,不错,能喝酒的男人才算是真正的男人。
他就这样稀里糊涂的被岳父岳母接纳了,且不卑不亢。
临近毕业,大家都开始为工作忙碌。留校任教对于我们这种师范院校毕业生来讲应是最好的出路,中文系只留一人。两个候选人他居其一。我在为他高兴同时也积极在附近寻找工作。
就在这时老家传来父亲病重的消息,我启程那刻,他正在考场里。
父亲是一位乡村教师,在离家几十里的一个偏僻中学教书。到家那天班里的十几个孩子正围在父亲床前垂泪。说不清为什么,那刻我做了自认为这一生最伟大的决定。
父亲走后我接过他的讲义,走上了他站过的讲台。这一切,我都没敢告诉男友,而我这种决定无疑宣告着这段恋情的结束。
当我怀着苦涩而又执着的心情迈进学校时,那个傻大个竟然背着全部家当站在破烂的教室前,头发上闪着阳光。
他说,我是你的一方纸巾,要在你伤心的时候为你擦干眼泪。
我扑在他的怀里,看着绽放在紫荆花开时的纸巾爱情在这个秋日结出了果。